股利分配政策
本行股東大會根據本行的經營業(yè)績、現(xiàn)金流量、財務狀況、資本充足率、未來前景、本行股利支付的法律和法規(guī)限制及其他相關的因素決定是否發(fā)放股利及發(fā)放股利的數額。根據我國公司法和本行公司章程,本行的所有股東對股利及分配具有相同的權利。本行只會在全數彌補累計虧損(如有)并進行下列分配之后才會從凈利潤中發(fā)放股利:
按中國會計準則決定的本行凈利潤彌補累計虧損后金額的10%的法定公積金;當法定公積金累計額達到相當于本行注冊資本的50%的數額時,則不再需要提取法定公積金;及在本行股東大會上經股東批準后提取任意公積金。
此外,根據財政部最近規(guī)定,包括本行在內的金融機構,必須保持不低于在進行股利分配前所承擔風險資產的1%的一般準備金。該一般準備金將成為該金融機構準備金的一部分。財政部建議金融機構應采取必要步驟,以于2008年前符合此規(guī)定,最遲不得超過2010年。為了滿足財政部的該等規(guī)定,根據本行股東于2006年7月31日召開的臨時股東大會通過的有關股利政策批準,本行將提取H股發(fā)行或A股發(fā)行完成日(以較早者為準)前的凈利潤的20%作為一般準備;H股發(fā)行或A股發(fā)行完成日(以較早者為準)后,將結合本行實際情況,按照凈利潤20%-30%的比例提取一般準備,以確保在2010年底前達到要求?!鞍l(fā)行完成日”是指H股發(fā)行或A股發(fā)行時的交割日。
根據中國法律,股利只能從可分配利潤中支付??煞峙淅麧櫴侵父鶕袊鴷嫓蕜t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確定的期間凈利潤及期初可分配利潤之和(或減去期初累計虧損,如有),二者以較低者為準,并減去按中國會計準則計算提取的法定公積金、一般準備金和任意公積金(由股東大會決定是否提?。┖蟮挠囝~。當年沒有分配的可分配利潤可以留存到下一年再分配。但是,一般本行在沒有當年的可分配利潤的情況下不會支付股利。股利支付需要經股東大會批準。本行股東有權依持股比例獲得股利。
中國銀監(jiān)會有權禁止資本充足率低于8%,或核心資本充足率低于4%,或違反我國的銀行法規(guī)的任何銀行,支付股利或其他形式的分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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